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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研究生“校长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全体研究生:

接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通知,为了激励和引领广大研究生厚植家国情怀、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学校自2019年起设立研究生“校长奖”,用于奖励取得重大原创性学术成果,或在思想引领、榜样带动、服务社会等方面有突出表现,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新时代优秀研究生。现将2021年有关评审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我校所有在籍注册的优秀研究生。

二、奖励名额及标准

每年奖励不超过5名优秀研究生,不分类型、不分等级,获奖者中须同时包含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

博士研究生获奖者每人奖励40000元,硕士研究生获奖者每人奖励30000元。电院可推荐1人。

三、评选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有坚定的理想信念,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 品行端正,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校纪校规,未出现违法违纪、违反学术道德等行为;

3. 认真学习、专心科研、勤于实践、勇于创新、团结同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无学位课不及格等情况;

4. 获得校级及以上“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或“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称号(新生除外)。

(二)评选标准

1. 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教育方针,对党忠诚,树牢 “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 学业成绩优秀。刻苦学习,努力钻研,学习成绩出色;崇尚科学,遵守学术道德,科研成果优异;立足需求,注重质量,创新能力突出。

3. 带头作用突出。积极参加志愿服务、社会实践、文体竞赛、创新创业等活动,有理想、有追求、有担当,能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4. 师生高度认可。自我要求严格,品行端正,作风优良,乐于奉献;在师生中形象好、威信高,并受到师生广泛赞誉。

5. 在科研创新、社会服务、表率引领等方面有重要突破或产生较大影响的研究生,或由校长亲自提名。

四、评选程序

1. 个人申请阶段

请有意向申请的同学,11月23日17:00之前向学院提出申请,提交《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表》(附件)和相关证明材料纸质版,申报材料电子版请发送18829040156@163.com,邮件主题:研究生校长奖学金申请+学号+姓名+联系方式;

学院组织专家评审,确认1名拟推荐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天。

2.学院提名阶段

11月30日前,各学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评选工作,确认1名拟推荐候选人,在全院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拟推荐候选人的申请表及附件材料报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奖助管理办公室(行政楼704),并将申请表的电子版发送至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邮箱:jzjdts@xidian.edu.cn;

3.学校评审阶段

12月初,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将对各学院报送的材料进行复审。针对满足条件的候选人,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研究生‘校长奖学金’”候选人优秀事迹展播活动。

同期,在全校范围展开研究生大众评审团评委的招募工作。大众评委将参与到2021年研究生“校长奖”评审会的现场投票环节。

12月中旬,由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组织2021年研究生“校长奖”评审会。评审会按照候选人风采展示、师长助力、现场问答等三个环节进行。通过现场投票,评选出2021年研究生“校长奖”最终获奖研究生名单,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三个工作日。

4.表彰奖励阶段

公示无异议后,上报校长办公会讨论,并在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学年表彰大会上对获奖研究生进行表彰。

五、其它说明

1.所有参评成果的第一单位须为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申请人须为第一完成人或主要参与人。

2.申请人参评成果、奖项荣誉等的获得时间,先进事迹等的发生时间必须在本学历阶段内(硕博连读研究生在注册为博士研究生之后,须以博士研究生期间取得成果申请)。

3.研究生“校长奖”和其他奖学金可以兼得,且成果可以复用,研究生在同一学历阶段内,原则上只能获得一次校长奖学金。

4.学校监督投诉电话:029-81891316,学校监督投诉邮箱:jzjdts@xidian.edu.cn。

备注:申请表后附件材料目录请按照材料重要性进行排序,并在成果后面添加获得时间,如期刊材料,请提供论文名称+期刊名称+SCI分区+获得时间以及有效证明材料。

附件1: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校长奖”申请表

2021年11月21日

责任编辑:邓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