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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部分超期博士研究生作出退学处理的公告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三十条和《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有关规定,学校拟对超过最长学习年限的博士研究生作退学处理,现将名单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6月28-2021年7月8日。

学生本人对处理决定如有异议,可于公告期内向学院提出书面申诉,逾期未提出申诉的,不再予以受理,学校将按照规定作出正式处理决定。公告期结束后,视为退学决定书已送达。

联系电话:029-88201842,邮箱zywu@xidian.edu.cn

附件:拟退学处理的博士研究生名单

学号

姓名

性别

专业

年级

1102310181

李*

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

2011

1402110119

崔*

电路与系统

2014

2021年6月28日


责任编辑:邓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