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关于开展2021届毕业研究生评优工作的通知


根据《西安电子科技大学研究生学年总评工作实施办法》(西电研〔201524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激励广大毕业生在国家新发展阶段开拓创新、奋发进取,积极投身国家建设事业,学校决定开展2021届毕业研究生评优工作,评选20202021学年度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2021届优秀毕业研究生和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

一、评选范围:

2021届毕业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在综合测评的基础上,从基本素养、理论知识水平、学术成果、科研业绩、各类获奖、国际化程度、社会实践、担任学生干部情况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和评选。

2.优秀毕业研究生:在校期间思想表现良好,品行端正,学习成绩、科研工作突出,具有强烈责任感和良好的创新精神,毕业论文一般应评为优秀,两次被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

3.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在校期间担任研究生干部,有坚定理想信念,组织、协调和管理能力突出,热心为同学服务,在集体和社会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研究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学习成绩优秀,毕业论文一般应评价良好以上,曾获得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

4.对于积极响应国家号召,自愿到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和艰苦行业就业的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评选。

三、评选名额:

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优秀硕士研究生35%,优秀博士研究生18%,优秀研究生干部5%

2.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优秀毕业研究生候选人的数量,按毕业生总数的4%评选;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的数量,按毕业生总数的2%评选。

个别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可由校团委提名和校研究生会推荐(限8人),征求学院意见,报研究生工作部审核。

四、时间安排

1. 个人成果录入及公示

5月11日~18日研究生登录系统按规定格式进行成果录入,成果获得时间应为202091日以后(系统于52424:00关闭,之后本人不能再进行修改);

5月19日~20日在研究生系统公告栏分学院对成果进行公示2天,如有异议,请向所在学院负责老师提出,由学院负责核实和修改(522日以后,系统中的数据将不能进行更改)。

2. 评优工作

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请符合条件请打算申请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的同学,于2021521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1: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申请表,并附相关学术、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复印件, 交班长处(过期不交默认为放弃本次申请打算申请的博士生同学,请于2021521日中午12:00前,将相关材料交红楼220研究生辅导员处(过期不交默认为放弃本次申请)

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请符合条件打算申请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的同学,于2021521日中午12:00前,将附件2: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申请表,并附学术、获奖证明等支撑材料复印件交红楼220研究生辅导员处(过期不交默认为放弃本次申请),按照研工部通知,两次被授予“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曾获优秀研究生干部荣誉称号的条件要求是2018-2019年度、2019-2020年度学年总评中获得的。

附件1:优秀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申请表

附件2:优秀毕业研究生优秀毕业研究生干部候选人申请表

2021年517

责任编辑:邓鉴